今年以来,平坝区紧紧围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平坝”活动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这一既定目标,平坝区“三强三抓”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在行动·满意在平坝”活动等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强化工作部署抓落实
今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综合测评收官决战之年,面对新任务、新要求,为全面扎实有效抓好今年创建工作,积极应对中央文明城市创建综合测评,周密安排部署组织召开平坝区2020年文明创建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平坝”活动工作部署会议,对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2020年度省市“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考核等工作做进一步安排部署,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创建工作任务。
强化目标责任抓机制
印发《安顺市平坝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平坝区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平坝区2020年创建工作考核方案》《关于认真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进一步加快平坝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方案》《平坝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八大环境”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及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任务和考核内容,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了量化细化再分解,做到一项工作一个牵头单位、一个责任人、一套班子,将创建任务明确到单位,量化到基层,责任到个人,注重每个环节和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全区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2020年度省市“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考核中增比进位。
强化督导检查抓考核
继续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持续采取“周巡查、月督查、季考评、年考核”的督导检查机制,围绕“巩固测评年”工作目标,每周开展一次创建专项检查,每月开展一次重点督查,确保创建工作月月有变化。成立区监察评价工作组,建立问责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持续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重点督办和媒体曝光等多层次多形式督查,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区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督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由区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来源:平坝区精神文明办)